近日,楊瑞喜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,賠償6名被害人家屬17萬余元。
死亡名單中2人遇害
47歲的楊瑞喜是北京平谷區(qū)大華山鎮(zhèn)大峪子村農民,2003年4月22日,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。
在楊瑞喜心中有一份他自己擬定的“死亡黑名單”,上面包括薛某等6人。按他自己理解的恩怨,這6個人都和他有仇。
法院查明,2012年8月17日7時許,楊瑞喜攜帶3把尖刀,駕駛摩托車在平谷區(qū)內伺機報復、殺人。當日9時許,楊瑞喜來到薛某的住處,欲將薛某殺害。因薛某不在,楊瑞喜遂將報復對象轉向薛某19歲的女兒,將其殺死,并還將在場的薛某女兒同學殺害。兩小時后,楊瑞喜駕駛摩托車來到平谷區(qū)大峪子村,將58歲的劉某殺害,然后又到同村大華山一超市內,將49歲的張某殺害,并將前來勸阻的張某84歲的父親及張某26歲的妻子殺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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