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(記者何穎思 通訊員黃永、楊小剛)個稅自行申報的12萬元標準能否調整?“營改增”稅負增加怎么辦?4月是全國第22個稅收宣傳月,在廣東省國、地稅局和廣州市國、地稅局聯合舉辦“稅收服務轉型升級”政策輔導會上,稅務部門對“營改增”稅負增加、南沙新區(qū)稅收優(yōu)惠等問題進行了解答。
輔導會上,廣東原創(chuàng)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反映,“營改增”后只能開具普通發(fā)票,但客戶不接受普通發(fā)票,逼于無奈,企業(yè)只能放棄簡易征收,因此,稅負比“營改增”前翻倍。
對此,省國稅貨勞處有關負責人表示,此問題已經積極向稅務總局反映。而對于因此帶來的稅負變化,該負責人強調,對于“營改增”后稅負增加的納稅人可以申請財政補貼,具體操作規(guī)程正在制定當中,相信很快出臺。大原則是納稅人可以按月申報、按季審核、年度清算,月平均增加稅負一萬元(含)以上的可以申請。
廣東省地稅局稅政二處有關負責人表示,個稅年所得12萬以上自行申報工作是國家稅務總局根據授權而進行的,調整權限不在省局。不過針對個稅自行申報,今年省里有新的舉措,登錄稅局網站即可查詢到個人所得稅明細,申報系統(tǒng)也會根據歷史納稅記錄而自動生成今年的個稅申報信息,納稅人只要核對一下,如果沒有錯直接提交即可完成申報,減輕納稅人負擔。
南沙企業(yè)問到南沙新區(qū)的稅收優(yōu)惠,對此省國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具體的稅收支持政策,國家有關部委還正在研究。該負責人表示,一旦國家明確了具體政策,將第一時間向納稅人和社會公布。